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 1827)的九大交響曲建立了這個樂類的里程碑,其影響力不止於交響曲,還擴及其他層面,例如華格納(Richard Wagner, 1813-1883)。他在分析及演出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後,認為交響曲已無法再求突破,決定將全力放在寫作歌劇上,並聲稱他的歌劇係延續貝多芬交響曲的傳承。在貝多芬之後的交響曲證明了華格納的看法有誤,交響曲依舊有著各式的發展,是音樂會曲目的核心。十九世紀後半,定居維也納的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1833-1897)和 布 魯 克 納(Anton Bruckner, 1824- 1896)分別完成了四首與九首交響曲,風格迥異,前者雖對後者的作品難以認同,兩人的作品卻都躋身今日音樂會的常見曲目。
布魯克納出生於林茲(Linz),作品原以教會音樂為主,也是當代享譽全歐的管風琴家。1868 年,他獲得維也納教職及管風琴師的工作,移居維也納,對於他還在嘗試階段的交響曲寫作,有著直接的影響。在這裡完成的第一部交響曲為 d 小調的第三號(WAB 103,有三個版本,第一版寫於 1872-1873 年),被視為是其交響曲創作的轉折點,奠定個人的交響曲風格。外觀看來,布魯克納的交響曲皆為傳統的四樂章,首尾樂章以奏鳴曲式寫成;中間的兩樂章中,至第七號交響曲,慢板樂章皆在第二樂章;詼諧曲樂章維持了傳統的中段(Trio)。但布魯克納的動機、主題設計及處理則為個人功力所在,亦是令當代樂界人士一時難以理解之處。他的奏鳴曲式第一主題有著節奏和音程上的元素,這些元素在全曲進行中逐漸被突顯;第二主題則由兩個彼此交織的抒情旋律合成,亦可視為第二和第三主題。在之後的樂章裡,作曲家拆解主題元素,予以變化或重新結合,做出各式音磚,並巧妙使用對位手法變化著,更不時可見具聖詠風格的樂句,堆砌出具個人風格的交響曲。如此的寫作手法解釋了布魯克納交響曲皆有很多版本的原因,並讓作曲家得以寫出超越前人規模的豐碑式交響曲,其龐大程度唯有之後的馬勒得以相比。
在徵詢華格納的意見後,布魯克納將他的第三號交響曲題獻給華格納。熟悉後者作品人士的確可以輕易聽到作品中的華格納聲響,讓後世忙著在樂譜中尋找華格納音樂的原型,但進一步搜尋,又不易確認源頭。無庸置疑,布魯克納必然受到華格納音樂的啟發,內化為自身的語言,正如同作品中諸多教會音樂聲響,反映了作曲家深沈的天主教信仰,但亦僅止於聲響。完全未寫過歌劇的布魯克納將第三號交響曲題獻給未寫過大型交響曲的華格納,傳達了音樂史上兩個樂類和音樂語言發展的微妙關係。
(本文作者為臺師大音樂系退休教授,轉載自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桂冠之聲」專輯手冊《布魯克納第三號交響曲》樂曲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