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曲開始於兩聲部小提琴反覆演奏轉化自「布魯克納節奏」的動機:「八分音符‧十六分休止符‧十六分音符」+「八分音符三連音」;由大提琴及低音提琴演奏之第一主題在第二小節末出現。此布魯克納節奏動機持續作為第一主題呈示時的背景,並在第一樂章其他處及第四樂章末處大行其道,是揮之不去的「頑固音型」。頑固音型手法在第二及第三樂章裡,亦有不同發揮。第二樂章開頭的主題含有多層次織體,由高聲部弦樂演奏肅穆的旋律,低音弦樂拉奏穩定僵固的四分音符音階開啟,雙簧管則在第五小節奏出美麗哀歌;再現部中,穩固的節奏音型依然是明顯的背景聲音,惟四分音符轉化成躍動的八分音符三連音及十六分音符六連音。第三樂章第一主題群是布魯克納節奏的「並列」顯示,包含三組節奏模式,有同音反覆,有三連音,也有附點,惟缺乏旋律素材,在其中反覆穿梭的各式節奏單位,明顯承接了「頑固音型」功能。
在主題的設計與發展上,布魯克納大大地提升了「節奏」元素的重要性。第一樂章中三個主題的節奏設計,皆為布魯克納節奏的變形:第一主題第一小節的兩個二分音符向下五度跳進,與第二小節的兩組四分音符三連音結合;第二主題(群)為二分法及三分法節奏的並置,由高音弦樂拉奏4/4拍旋律,低音弦樂撥奏兩組四分音符三連音為伴奏;第三主題則前後連接附點與三連音音符。發展部中,以倒影創作手法(inversion)處理第一主題;尾聲裡,當法國號奏出第一主題原型時,雙簧管同時奏出第一主題倒影,兩面鏡子般的旋律創造出不同於前面風格的新聲響。第四樂章亦運用類似的創作手段,呈示部第三主題旋律輪廓,是同樂章第一主題後半部的增值及倒影變形;發展部主題來自第二樂章的雙簧管哀歌,並在其中運用倒影手法。頻繁運用的倒影手段,儼然是更大規模地體現「頑固音型」的概念。
「頑固音型」與「倒影手法」兩者,皆係將「節奏」的重要性置於「音階調性」之前的創作手段,致使本作在「頑固」的經典框架裡,顯得尤其「俏皮」:在削弱主題可辨識性及段落間差異性的同時,強化了布魯克納專屬的「音磚」式聲響世界的濃度 ─ 是一片、一塊、一團團的模糊印象。
(本文作者為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博士)
(轉載自臺北市立交響樂團2024年6月14日音樂會節目冊)